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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利益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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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利益分析研究

2026-09-1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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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学界研究来看,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作出了富有逻辑性的分析。在诸多分析中,基于利益视角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利益之所以能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分析范式,就在于其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能回应现实重大民族利益问题的解决。

(一)历史分析:基于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生发的演进梳理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演进是多元文化交融、政治整合与经济利益协调的动态过程。从历史维度审视其生发逻辑,不同历史阶段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始终贯穿了利益共享、分配与整合,其中内蕴着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这一演进过程既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内在张力,也揭示了利益共生关系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的核心作用。

先秦至秦汉时期,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的部落联盟构成了早期利益共同体的雏形。尤其在周朝时期通过分封制度实现政治权力与经济资源的层级分配,形成了以周天子为共主的利益共享网络。尽管这种分配机制具有鲜明的等级性,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已经蕴含着超越血缘的普遍利益认同。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与百家争鸣推动了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孔子提出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思想,标志着超越地域的血缘伦理开始向政治伦理转化。秦汉统一帝国建立后,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的制度创新,通过标准化的利益分配体系将不同族群纳入统一的政治经济秩序,为后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制度基础。

唐宋至明清时期,经济整合与文化认同的双向强化促使王朝治理体系的影响辐射至各民族地区,客观上逐步消解着地域与族群间的制度壁垒,创造了一个相对统一的经济与社会流动空间。唐宋时期,随着丝绸之路的繁荣与江南经济的开发,区域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漕运体系、茶马互市不仅促进了物资流通,更建立了跨区域的利益共享机制。科举制度的完善打破了门阀垄断,使学而优则仕成为各阶层共享的政治上升通道,这种机会均等的利益分配模式极大增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元明清三代,改土归流、驻藏大臣等边疆治理制度的创新,将边疆民族地区纳入中央治理体系。尽管这一过程伴随着阶级矛盾与民族冲突,但大一统观念通过屯田实边、修筑驿道等举措不断强化,逐步形成中华一体的集体记忆,维系了基于秩序与互惠的大系统利益平衡。

新中国成立至今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入以国家力量为主导、以制度保障和经济发展为双轮驱动的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在法律层面保障了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稳固的政治与法律基石。在经济上,国家通过资源配置、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有意识地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前所未有地密切了边疆与内地、不同民族间的经济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不仅是经济目标,更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路径。

(二)价值分析:基于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功能分析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种具有强大现实功能的价值整合与行动导向机制。在共同富裕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本质是通过利益协调与价值共享实现各民族对中华文明的深度认同。可见,共同富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提供了现实载体,各民族对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追求形成文化共鸣,打破了传统民族认同中血缘与地域的封闭性,将利益转化为认同的基础,使利益的物质性转化具有了超越功利主义的精神维度。从功能主义视角审视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可知其价值内核在于如何建立多维度利益机制,将利益内容的公平分配、利益关系的有机整合与利益文化的深层联结转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生动力。

在利益内容公平分配上,共同富裕通过三次分配的利益协调重塑了民族地区的利益格局。在初次分配中,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制度设计将发达地区的资本、技术要素与民族地区的资源、劳动力要素有机结合,形成跨区域的利益共生体;在二次分配中,转移支付等财政手段调节区域差距,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各民族共享的发展红利;在三次分配中,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培育了各民族共同参与社会建设的价值共识。这种多层次利益协调机制倡导在共同目标下寻求“最大公约数”,将潜在的“零和博弈”思维转化为寻求互利共赢解决方案的意愿。这为党和政府通过协商对话、制度补偿、文化浸润等方式化解利益矛盾提供了宝贵的社会心理资本和道德资源,有利于打破民族身份与经济地位的固化关联,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转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实体支撑。

在利益关系的有机整合上,共同富裕进程中的社会流动为各民族利益交往提供了可靠通道。易地扶贫搬迁、跨区域就业等政策打破了传统民族聚居区的空间隔离,使不同民族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体认知,激活并赋予天下大同传统理想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相融合,从而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追求共同富裕的政治合法性并内化为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同时,基层民族治理中的网格化治理、积分制等新型模式,将民族事务治理嵌入社区共同体建设,通过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建设起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微观实践场域,既强调个体对集体(民族、国家)的责任与贡献,也强调集体对个体福祉的保障义务。

在利益文化的深层联结上,共同富裕的美好远景为中华优秀传统利益文化传承提供了现代性转化路径。这种转化并非对物质利益的简单推崇,而是历经数千年交融积淀形成的关于利益认知、利益分配、利益追求的集体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中华传统利益文化崇尚“和而不同”,深刻认识到不同民族、地域间利益的相互依存性与整体性。这为处理当代区域发展不平衡、群体间利益差异提供了深层的文化心理支撑,使得各族成员天然地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视为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极大增强了各族成员对国家主导的宏观调控、重大发展战略以及旨在促进公平的再分配政策的认同感与支持度。

(三)实践分析:基于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就的现实印证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得到了有力检验。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和进入新时代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大发展成就清晰印证了各民族共同利益的不断夯实、共享机制的持续完善,深刻揭示了共同体内部利益联结的广度、深度与效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得以巩固和深化的坚实利益基础。

在经济发展成就上,党和政府通过共同富裕政策精准施策实现了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显著成效。在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过程中,飞地经济模式打破了行政边界限制,各项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空前密切了民族地区与内地的经济血脉联系,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要素流动,使民族地区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共享规模经济效益。民族地区得益于国家战略支持和自身努力,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持续提升,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尽管与东部发达地区仍有差距,但发展速度加快、质量提升、后劲增强的趋势明显。这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利益制度成就上,就政治利益制度而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运行,各民族均依法建立了自治地方,实现了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法定权利。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中比例显著提高,深度参与国家与地方治理,确保了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使共同富裕政策能够切实落地;就经济文化利益制度而言,国家通过立法和政策倾斜,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从而有效保障了各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文化特性和发展诉求的权益,避免了因快速发展导致的文化断裂和利益失落感。这一系列制度创新将民族因素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使共同富裕成为各民族共享的红利来源。

在基本公共服务成就上,国家大力实施民族地区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同时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政策,为民族地区学生提供了更多优质教育机会,助力各民族学生能在更公平的起跑线上共同成长,成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社会流动、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关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民,在民族地区建立完善了分级诊疗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极大缓解,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共享了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红利。各类保险、社会救助在民族地区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为各族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的安全网,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体现了发展成果由各族人民共享的社会主义本质。

项目:南充市社科联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统战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共同富裕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利益分析研究”(课题编号:NC25TZA12)、2020年南充市人才发展基金(课题编号:CBY23-NCR07)的阶段性成果。

(供稿:王驰 川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朱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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