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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检察詹娇娥:沐光而行,做民事检察路上的“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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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检察詹娇娥:沐光而行,做民事检察路上的“追光者”

2026-05-2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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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娇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曾获2025年全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三等奖、2025年福建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个人二等奖、2025年漳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展演活动一等奖、第二届漳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

2022年研究生毕业后,詹娇娥考入芗城区检察院。一入职,她便被安排在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检察为一体的第四检察部担任内勤工作,在基层一线踏实历练、稳步成长。近日,她在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

淬炼:立足内勤岗位、认真履职尽责

内勤工作琐碎繁杂,十分考验耐心和细心。担任内勤期间,詹娇娥始终坚持“耐心、细心、用心”,把每一项任务做细致、做扎实。面对多个部门对接工作,她主动沟通协调、虚心向同事请教,不断总结工作方法,高效完成数据统计、材料报送、卷宗归档等工作,为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她参与撰写的《王某等人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报酬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等多个案例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

沉淀:深耕办案一线、锤炼专业能力

詹娇娥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升,认真做好审查报告撰写、案件焦点梳理、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熟练掌握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民事检察业务,秉持着“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协助办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执行监督申请案中,她认真做好书面阅卷与实地调查的基础工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与检察官一起联合法院、妇联等单位共同调解,兼顾法理与情理,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既从法理角度条分缕析,阐明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定义务,又从情理角度晓之以情,正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最终孩子的父亲主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将孩子交还母亲抚养并达成了探视方案,让分离近两年的母子得以团聚。该案例入选福建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追光:积极开展普法、传递法治温度

詹娇娥积极履行普法职责,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暖。作为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她定期走进学校开展法治课,向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自我保护等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中,她走进社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册子、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介绍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成为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典。

检察工作是一项需要匠心与情怀的事业,詹娇娥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润物无声”的坚持做好每一次普法,在民事检察岗位上书写新时代青年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芗城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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