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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泰宁检察:以典护山水,普法润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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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泰宁检察:以典护山水,普法润金湖

2026-05-2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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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典之名,护碧水丹山。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关键之年。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保障与生态环境法治领域,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以法治守护泰宁世界级山水遗产。

活动中,泰宁县检察院青年突击队走进大金湖景区,开展“典亮景区法护文旅”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课堂设在碧水丹山之间,让法典精神融入旅游与生活。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在景区游客中心、游船码头设置普法点位,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手册等形式向往来游客、景区商户、周边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检察干警紧扣群众日常需求,重点解读旅游消费维权、合同纠纷处置、邻里矛盾化解等实用法律条款,精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同时,检察干警聚焦大金湖生态保护核心要点,细致讲解水体保护、森林植被养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责任等内容,明确非法排污、破坏自然景观、违规捕捞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生态保护理念。为做到保护野生动物常态化,检察干警向景区商户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山水为基,法治为盾。此次景区普法,既以法治护航游客出行、保障商户合法经营,又以法典之力守护优质生态资源,让法治成为金湖的靓丽底色。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深化生态检察履职,以法治力量守护山水生态、赋能文旅发展,让法治精神与生态文明在金湖两岸共生共荣,为美丽泰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泰宁县检察院 叶存桂)

【责任编辑:张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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