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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政和检察:非法开采稀土,八人获刑罚!
近期,由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严某某等8名被告人在政和县杨源乡某村以原地浸矿法提取液体的方式非法开采稀土矿,该行为破坏了矿产资源,且采用的原地浸矿法和矿石堆积林地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生态修复难度极大。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严某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两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责令8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因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破坏价值311.85万元,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费8.6万余元,并在南平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赔礼道歉。(政和县检察院 张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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