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元法院:柔性执行促和解 纾困解难焕新生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多起涉及某水电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灵活审慎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在依法冻结某水电有限公司电费结算账户的同时,积极发挥能动履职作用,成功促成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既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保障了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强制措施保障权益
涉及某水电有限公司的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达约1.5亿元,因主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判决担保人某水电有限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及时控制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对该水电有限公司的核心经营收入-电费结算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电费收入是水电公司维持日常运转、保障安全生产的唯一资金来源,冻结措施采取后,执行法院并未“一冻了之”,而是全面评估执行措施对某水电有限公司这一实体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执行困境:权益保障与生产风险防控
结算账户冻结虽有效控制了财产,但也使水电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企业负责人向法院反映,若账户长期冻结,将无法支付员工工资、购买设备维护材料、税款缴纳,甚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风险,企业将面临停工停产甚至关停的严峻局面。这不仅不利于债权的最终实现,还可能衍生新的社会矛盾。如何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债权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执行和解:实现从“控制”到“盘活”的转变
面对这一“两难”境地,执行法官并没有机械办案,而是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为申请执行人各方清算了“三笔账”:“经济账”:“竭泽而渔”式的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倒闭,申请执行人拿到的款项也会大打折扣;“发展账”:维持水电站运营,让其通过未来几年的发电收益分期偿债,债权就能实现最大化;“民生账”:企业保住了,几十名员工的饭碗就保住了,周边的生产生活秩序也不会受影响。
另一方面也向该水电公司的负责人释明法律后果,强调其作为担保人应积极履行的法律义务,敦促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经过十余次的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建立起互信。某水电公司负责人表达了积极履行义务的诚意,并拿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各申请执行人经过慎重考虑,认可了该水电公司的还款计划,认为给予企业一定的生存发展空间更有利于债权的长期、稳定实现。
解除冻结:助力企业“回血”
根据各方自行达成的协议内容,各申请执行人在某水电公司首期款项到位后,申请法院解除对其电费账户的冻结措施。冻结措施的解除,让水电站的资金血脉得以重新畅通,企业迅速恢复了正常生产秩序,不仅保证电力的稳定供应,也为后续分期履行债务提供了有力的经营保障。
这几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三元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缩影。该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院领导带头、深入一线、精准施策,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帮助暂时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缓口气”“加把劲”,最终实现了债权人权益保护、企业债务危机化解、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三赢”局面。(三元法院 罗新荣、余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