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党员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在法治学习中强基固本,在法治思维中提质增效,在法治实践中锤炼本领,以全方位自我历练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法治学习是筑牢信仰的“必修课”,需在系统钻研中厚植根基。这要求党员干部摒弃“被动学”“选择性学”的惰性思维,将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纳入各类学习重点任务,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掌握国家法律重点内容,把法治理论转化为思想武器,让尊法学法成为行动自觉。
法治思维是科学决策的“指南针”,需在辩证运用中提升质效。法治思维的核心是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党员干部要摆脱“经验主义”“权力惯性”的束缚,在决策时强化规则意识,在履职中坚守程序正义。党员干部要积极将法治思维融入工作履职的全过程,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在复杂问题面前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在民生事务中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担当,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治实践是锤炼本领的“练兵场”,需在知行合一中检验成效。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最终要体现在干事创业的实绩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保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良好状态,主动投身基层治理、矛盾化解、依法行政等一线实践,将法治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在乡村振兴中依规落实惠民政策,在信访接待中用法化解矛盾纠纷,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法律检验,让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建设非一日之功,自我历练需久久为功。党员干部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将法治学习、法治思维、法治实践贯穿履职始终,做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积极实践者,以过硬法治素养为全面依法治国筑牢坚实根基。(文:李亚 供稿单位:昆明阳宗海风景区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