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洛江检察:深耕未检职能 筑牢护苗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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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洛江检察:深耕未检职能 筑牢护苗防线

2026-01-2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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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意识,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并重,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宽严相济,引领迷途少年回归正道

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基础上,洛江区检察院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12名轻微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其中1名被本科院校录取。

该院加强“三官一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依托桥南社区“刺桐花·青春语润工作室”开展多元矫治帮扶,采用“检察官+警官+司法社工+志愿者”观护帮教模式,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开展帮教258人次。

分级干预,做深做实犯罪预防治理

在洛江区委政法委统筹下,洛江区检察院牵头多部门会签《泉州市洛江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开展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开展源头预防、罪错干预和再犯预防,该实施意见获省、市检察院转发。

该院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15名法治副校长为4500余名学生开展法治课34场次,寓教于乐中播下法治种子。编制的法治课程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

立足职能,深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在办理一起监护侵害案件过程中,洛江区检察院通过跨省协作、提请上级检察院协助救助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协调落实生活救助,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同时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获法院采纳。

该院开展校园周边违规租借、寄存手机等不良经营行为专项检察监督,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3件,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规范44所中小学校完善手机入校流程和常态化巡查制度,案例获省检察院刊发。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接下来,洛江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护航迷途孩子回归正道,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赋能社会治理精准高效。(洛江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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