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安法院巧用“共治”思维,谱写涉众执行“共赢”篇章
执行程序作为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常常面临案涉不动产贬值流拍,各债权人利益分配冲突,被执行人面临生存窘境等问题。如何在执行程序中平衡法理人情、破解执行难题,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与担当。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通过一场特别的执行行动,成功化解了一起关联本省多家法院,涉及多个案件、多位债权人的“陈年旧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晋安法院没有固守传统拍卖处置路径,而是引入“共治”理念,引导各当事人主动做起化解纠纷的“推动人”,凝聚各方合力,共同破解执行难题。
困局:障碍重重,拆迁房产的“至暗时刻”
李某早年因投资失利,欠下巨额债务。2018年,债权人吕某提起诉讼,并请求查封李某名下位于晋安区的房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查封房产因被征收而暂时无法处置。2025年,吕某获悉李某已取得安置房产后,向晋安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这起案件情况非常复杂,希望你尽可能地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只有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撕开案件的突破口。”仔细阅读完案卷后,晋安法院执行法官郑雄俊第一时间联系吕某,开始做起了心理建设。原来,被查封房产并非“干净”资产,其缠绕着多笔债务,房产征收前后已被省内多家法院查封。此外,该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产权手续尚有瑕疵,且当时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存在潜在买家信心不足等诸多难题,导致案件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房产处置困局。
破局:协调各方,执行法官百折不挠
“当惯常的做法行不通时,就必须走出一条不同于以往的路。”面对僵局,晋安法院没有选择“机械结案”,而是决定向“共治”要效率。
考虑到案件涉及多家法院,债权人分散,郑雄俊当机立断,与相关法院组建了专门的“案件执行沟通微信群”,建起一个打破管辖壁垒、凝聚执行合力的“云端指挥部”。他还积极发挥晋安法院作为首封法院的优势,协调各家法院统一执行步调,为后续财产处置扫清了程序障碍。
随后,各家法院联合召开了一次“群策群力”的债权人大会。会上,郑雄俊坦诚地分析了当前的形势:“继续等待市场回暖或进行变卖,周期太长且结果难料,只会让所有人的利益持续受损。出路在哪里?唯有创新,唯有合作。”
为了尽快兑现胜诉权益,郑雄俊首先尝试引入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希望通过大平台的流量优势和“低价引流”策略促成交易。然而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该房产经历了两次降价拍卖,依然无人问津,最终以“流拍”告终。并且,由于该房产产权手续不全,要想完成交易,必须先由被执行人一方完善一手产权登记,并支付中介费用,而这笔“前置资金”往往是此类案件各方推诿扯皮的焦点。
面对困难,郑雄俊并未放弃,而是始终保持不败不馁的勇气,努力探索执行新路径。在一次次的债权人会议讨论中,在一次次与执行法官的交流研讨中,一个大胆的创新方案应运而生。经慎重思考,各方决定放弃传统的网络竞价模式,转而采用“指定第三人购买”的方式,由债权人在社会上寻找意向买家,进行定向交易。
此外,得益于“共治”模式,为了促成交易、尽快回款,几位主要债权人经过协商,主动要求先行垫付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手费用及中介费用。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债权人的远见与担当,更彻底打通了交易的“堵点”。这标志着,债权人从“被动等待法院处理结果”,真正转变为全程主动参与处置房产的“纠纷化解推动人”。
收官:带封过户,柔性司法彰显温情
在法院的严格监管和协调下,各方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寻找意向买家,最终,成功找到了一位愿意接手的第三方买家。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各方的利益,晋安法院运用“带封过户”及资金监管机制,引导买方将购房款汇入法院监管账户,在确保债权能够得到清偿的前提下,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复杂的产权过户手续。
在此次的执行程序中,晋安法院不仅展现出司法“力度”,更体现了司法“温度”。考虑到被执行人在房产被查封后无处安身,生活确有困难,晋安法院积极组织债权人进行协商。最终,在各方的理解与支持下,申请执行人同意从处置款中提取了一部分资金作为“过渡租金”支付给被执行人,为其解决了暂时的居住问题。这一笔“过渡租金”,不仅体现了柔性司法的人文关怀,也为引导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早日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据介绍,本案的成功执结,生动展现了晋安法院在执行工作“深水区”迎难而上、劈波斩浪的担当作为。这不仅是一次执行机制的有益创新,也是一次执行理念的持续升华,更成为多方协同、合作共赢的鲜活实践。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作为,从对立冲突走向协作共识,从僵持困局迈向互利共赢,晋安法院执行干警坚守初心使命,将一宗原本可能陷入“烂尾”的疑难案件,转化为实现多方共赢的成功案例。这不仅是执行效能的提升,更是司法为民初心的有力彰显。未来,晋安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持续深化执行机制创新,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晋安智慧”与“晋安力量”。(晋安法院 陈茂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