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专题学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全面推进监测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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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专题学习《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全面推进监测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2026-01-06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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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研究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建伟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宣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通知》精神,系统解读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及六大制度创新。会议指出,《条例》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首部专门性行政法规,首次明确公共监测与自行监测责任边界,构建了覆盖监测规划、数据质量、技术监管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框架,标志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对提升治理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上来。

会议围绕《条例》六大核心制度部署落实举措:强化公共监测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监测站点规划设置与备案要求,规范监测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数据权威性;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指导完善监测方案、规范设备运维,落实视频监控联网要求,推动自行监测常态化;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严格备案管理与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严守数据质量底线,建立数据弄虚作假"双罚制",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保障监测设备运行,深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方式,推广非现场检查、数智化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会议强调,全局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监测、诚信监测理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以高水平生态环境监测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漯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下一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专项培训与执法检查,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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