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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检察“三举措”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紧密围绕“三个管理”要求完善评查体系,以更务实、更高效的举措,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评查工作制度化。安溪县检察院通过党组会、部门联席会等载体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案件评查规定,明确案件评查要求。成立《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有序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活动。
推动评查精细化。安溪县检察院重点关注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实现由粗放式评查向精细化实质化转变。对有争议的案件,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对争议焦点充分研讨、论证,通过沟通消除认识分歧,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
问题导向精准化。安溪县检察院全面汇总近年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常纠常犯的案件问题,梳理检察办案实体、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检察业务系统使用等方面的易错点,提供办案人员学习参考,避免再犯。(安溪县检察院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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