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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洛江法院引领“垃圾分类”新式时尚
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干警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扎实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
在院内,洛江法院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明确垃圾分类工作主体,通过设置宣传栏、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在工作群转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等形式大力宣传,逐步推行全体干警对垃圾分类工作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的主体转换。
在社区,洛江法院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折页、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居民详细介绍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常见分类垃圾桶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洛江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单位内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减量氛围,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建设大美洛江贡献法院力量。(洛江法院 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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