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古龙岗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培训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古龙岗镇组织镇机关干部及各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镇村干部的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落地见效。

培训中,古龙岗司法所人员通过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新法亮点。讲解此次立法是我国首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全民普法事业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同时,培训着重讲解了新法亮点,一是突出宪法宣传教育;二是明确“终身法治教育”“谁执法谁普法”;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四是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通过培训增强了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要求镇村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现场发放了法治宣传手册,要求各村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宣传,提高宣传的覆盖面。
此次培训,切实提升了镇村干部对法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镇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文/图 何箕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