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助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连日来,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财政局积极会同卫健、医保等部门,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完善县域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生育引导和激励机制,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助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一是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提高托育服务可及性。加快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400万元打造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是加大普惠托位的入托补贴力度,鼓励托育机构降低收费标准。2024年起将入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婴幼儿托位建设补助资金64万元,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资金 175.24万元。
助力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常态化实施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民生政策,做到新生儿出生即保、直接结算,落实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生一件事”一链办理,对 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切实提高新生儿基本医保参保覆盖率,更好保障新生儿医保权益,持续改善生育养育环境。将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25年安排资助新生儿代缴医保资金252万元。二是免费提供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服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出台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将免费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等项目纳入财政预算。2025年共安排以上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055.3万元。
强化住房保障支持力度。一是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100元/平方米。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2026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由县财政给予契税缴交额的50%消费补贴。二是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财政根据要求按流程及时把购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文/蔡联京 王明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