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全国2025年度“十个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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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全国2025年度“十个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2025-12-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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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侨联办公厅公布2025年度“十个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福建省泉州市鲤城法院办理的爱国华侨陈光纯故居案例入选。

据悉,为更好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作用,提高依法维护侨益工作水平,推动法侨、检侨合作和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实,中国侨联开展十个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评选褒扬工作,并结合业务实际,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参与评审,经多轮研究评估,评选出2025年度十个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陈光纯(1853-1924),南安梅山人,幼年随父移居菲律宾,通过勤奋经营,逐步发展成为马尼拉著名富商。陈光纯是一名热盼祖国富强的爱国华侨,他追随孙中山投身民主革命,民国初年回归泉州兴办实业,倾尽心力办学育才,为救国救亡不懈奋斗。

坐落于泉州市中山路345-4号的陈光纯故居始建于1921年,是泉州最早的洋楼之一,也是近代早期洋楼典型的代表。但因缺乏修缮,整个房屋结构已经岌岌可危。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陈光纯故居修缮方,与陈某华之外的其余故居产权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

陈某华与陈某红姐妹二人是陈光纯后代,共有中山中路345-4号房屋中的两个房间。古城公司与陈某红签订《租赁协议书》。但陈某华以姐妹之间析产问题未解决为由,始终不同意将房屋出租给古城公司。古城公司因项目进度需求,准备如期对房屋进行修缮。在修缮期间,古城公司未经两人同意,就对房屋开展修缮工作。

陈某华由此与古城公司发生矛盾,并搬入中山中路345-4号内居住,迫使古城公司停止修缮工作。基层社区及调解员多次介入均未能调解成功。

陈某华向鲤城法院起诉陈某红、古城公司,请求确认古城公司与陈某红签订的《租赁协议书》无效,并将案涉房屋恢复原状。鲤城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走访现场,了解到陈某华、陈某红姐妹从小在案涉房屋长大,感情深厚。修缮故居不仅能让古建筑焕发新生,也意味着对华侨爱国精神的尊重和传承。

以此为切入点,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多次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华同意将其与陈某红共有的中山中路345-4号房屋的两间房间出租给古城公司。

案件调解成功后,案涉房屋的修缮工作顺利重启,修缮完成后用于经营文旅产业,与毗邻的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泉州侨批馆组成了“侨韵”浓厚的华侨历史建筑风情区,成为古城内一道讲述华侨历史、弘扬爱国精神的靓丽风景线。

作为泉州22处海丝世遗相关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鲤城法院依托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将文遗司法保护与涉侨审判机制深度融合,在保护华侨历史建筑方面持续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探索出“保护至先—产权传承—分类施策—长效治理”的系统性保护模式,助力侨厝破障轻履、重焕新生。

近年来,多处华侨历史建筑在司法护航下重现光彩:施琅故宅以“政府购买+产权协商”模式进行修缮,鲤城法院提供全流程司法服务;在苏廷玉故居相关纠纷中,启动闽南文化保护专家联动研判机制,助力古厝改造为非遗体验馆焕发“新生”;王顺兴信局船楼修缮改造面临产权难题,鲤城法院通过诉前引导,促成“先修缮、后析产”,船楼修缮顺利完成。

下一步,鲤城法院将持续加强对涉侨文物、华侨历史遗存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置力度,持续创新司法保护机制,并融合立法献策、侨厝档案、文旅协同等措施,多维激活保护动能,让“刺桐侨厝”在新时代焕发历久弥新的光彩。(作者:郭昕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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