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渔民村村民喜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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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渔民村村民喜领不动产权证书

2025-12-1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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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了这么久,不动产证书总算到手了!太感谢了!”近日,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渔民村白高陂组村民手捧崭新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满脸欣慰。这标志着该村因历史原因长期未解决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贡江镇分中心,村民从工作人员手接过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贡江镇渔民村是一个有着特殊历史沿革的行政村。该村村民世代以捕鱼为生,1966年在地方政府统一规划下分批上岸定居,实现了从水上漂泊到陆地安居的历史性转变。2014年,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渔民村正式设立,下辖古田组、红岭组、高滩组、车溪组、白高陂组5个村民小组,2000余人散居于贡江镇、罗江乡、岭背镇等多个乡镇,实行贡江镇与居住地乡镇“双重管理”模式,宅基地分配与审批由居住地乡镇负责。

特殊的发展历程,给村民的不动产登记带来了诸多阻碍。上岸定居年代久远、居住分散、权属资料不完整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渔民村村民的农房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成为困扰村民的“心头病”。“没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子不能合法交易、不能抵押,心里总不踏实,只能干着急。”一位村民的话语道出了大家的共同期盼。

(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信息、采集数据)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工作的着力点。于都县始终把渔民村不动产登记问题作为民生实事重点推进,先后出台《关于解决渔民上岸定居生产生活基地问题的批复》《关于明确贡江镇渔民村民委员会渔民办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专项政策文件。在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渔民村人口分散、历史情况复杂的实际,创新推出“组、村、乡镇三级确认”模式--对无权属来源但符合建房条件的渔民,通过村民小组初审、村委会复核、乡镇政府审核确认的方式,形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认申请审批表》作为登记依据,并同步公示审核结果,确保登记工作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为加快办证进度,该县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当地乡镇、村委会组建工作专班,主动下沉一线,入户走访、核实信息、采集数据、解疑答问,开展联合审查、实地核验、登记发证等全流程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145户房屋三级确认公示,受理登记申请69余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9本,让渔民群体的“安居梦”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能够为渔民解决这个大难题,我们也很有成就感。”该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于都县将继续秉持“分批推进、应登尽登”的原则,持续优化登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力保障渔民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让每一位上岸渔民的陆地生活更安心、更舒心。(文/图 邱奇华 刘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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