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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钢管“超长探头”上路 吉安交警当场拦截除隐患
12月14日,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敦厚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查获一起三轮车载物超长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执勤中,民警发现一辆行驶中的三轮车格外“惹眼”,车厢内装载的钢板与钢管超出车身近2米,仅用几根绳索简单捆绑,行驶中存在明显晃动迹象,犹如“行走的隐患”。经核查,该车车身长度不足3米,所载钢材长度远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三轮摩托车载物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的规定。
据驾驶人交代,其为节省运输成本,心存侥幸将钢材一次性装载上路,未意识到潜在危险。超长钢材不仅遮挡驾驶人后视镜视野,扩大行车盲区,车辆转弯、急刹车时还易发生滑落、侧翻等情况,对过往车辆和行人构成极大威胁。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专业货运车辆将钢材安全转运。(文/图 王聪 吕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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