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探索创新“信用+医保”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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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探索创新“信用+医保”监管新模式

2025-12-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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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医保领域监管难题,近年来垫江县医保局通过建章立制、精准评价、分类监管等措施,创新构建“信用+医保”监管模式,以此达成监管对象的精准画像与动态管理,进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优化医保信用环境,助力清廉市场建设。

建章立制筑牢信用体系“基础桩”

联合纪委监委、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组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定《垫江县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监管工作方案》,并在全市率先出台涵盖问题线索发现、移交、处置的闭环机制,及其落实医保支付资格计分等医保领域执法办案“十条措施”,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及多部门协同联动等,达成医保资金"行行衔接、行纪衔接、行刑衔接"的综合监管效应。

2025年,垫江县已相继召开5次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开启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出台协议履行、基金监管、自查自纠、投诉举报等4大类30项指标的管理办法,及其包括主体范围信息归集目录、信用等级划分、评价程序及结果应用等核心内容的分级分类信实施细则,为信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不仅如此。设计的多维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客观、公正、可量化、可复核等特性。对医药机构,聚焦规范诊疗、合理收费、医保管理、投诉举报等情况;对医保医师,将处方行为、服务质量、参保人评价等纳入信用记录;对参保人,则关注就医购药行为的合规性。

精准评价绘制监管对象“信用像”

垫江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及其自我主导开发的“丹乡廉医”云平台,在打通数据壁垒,全面的归集医保结算、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医保信用多源数据的同时,凭借“大数据筛查+多维度核查”的智能化模式,围绕“医保管理、医药服务管理、信息建设管理、费用结算管理、社会评价”五个核心维度,开展医疗数据分析评价,且动态生成信用等级,形成专属的“医保信用档案”。

今年以来相继核查超标准收费、药品追溯码等大数据疑点数据74万余条,发出风险清单13期56条,引导全县597家医药机构自查问题3085个。

截止目前,已完成263家机构类、13人个人类的信用主体评价,并通过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其中A类信用主体106家、B类信用主体135家,C类信用主体19家等,评价结果同步上传政府门户网站。

分类施策聚焦信用管理“差异化”

为赋能医保信用,从而对不同主体实施分类管理,提升、规范基金使用效能与服务行为,增强评价结果的“差异化”效应,垫江大力推进承诺制度、分类奖惩、信用修复的落地落实:

——参与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实行信用承诺,定点医药机构在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时,同时签订“医保诚信服务承诺书”。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等信用主体签订承诺书4596份。

——信用等级与日常稽查方式、频次直接挂钩,强化“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定点医药机构,给予激励和政策支持,反之则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定期梳理行政处罚决定已履行完毕,且达到最短公示期的信用主体,主动告知信用修复申请流程,保障其申请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

垫江实施高频次、高强度检查697家次,暂停医保结算49家次,并协助5家信用主体完成信用修复。

优化环境推动评价绩效“攀新高”

着眼医保领域的源头治理与长效保障,优化服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信用评价绩效的再攀新高。2025年以来,垫江累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446家次,查出违规资金390万元、处罚66万元,解约46家次;追回的1671.15万元医保基金中,医药机构自查退回951.35万元、占比达56%。与此同时,全县住院医疗总费用同比下降1.36%,平均住院天数减少0.62天,次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4.13%,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率同比下降28.53%。

其对18种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且实行分类监管,对评价好的13家定点医疗机构基金预算提高2%;其对A级守信定点医药机构实现每季度现场抽查家次占比5%,D、E级机构的现场检查频率增加30%,并将信用建设融入DRG支付方式改革等多维举措,为推动信用评价绩效的再攀新高,全市首批医保基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县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石。(文:高建 傅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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