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法院:秋冬防火关键期 安全意识要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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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法院:秋冬防火关键期 安全意识要筑牢

2025-11-0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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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天干物燥多大风,若用火不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还会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发布几例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燃”。

点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据悉,洪某在山下田里劳作时,把草和土堆成“土粪”并用打火机点燃,大风将火星吹到周边杂草,火势失控蔓延至山场酿成火灾。

经鉴定,本案过火林地面积133.2亩,被烧林木6360株,立木蓄积量202.61立方米,在鉴定基准日森林火灾造成林木直接损失价值48965.7元。经审理,法院判处洪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误丢烟头引发森林火灾

陈某独自前往某山场办事,途中坐在林缘休息抽烟,随手将自认为掐灭的烟头丢进草丛,未料烟头暗火未熄,引燃枯枝落叶,火势借风迅速蔓延,最终酿成森林火灾。

经鉴定,本案过火林地面积42.68亩,被烧林木1541株,立木蓄积量54.9718立方米,在鉴定基准日森林火灾造成林木直接损失价值9912.1元。经审理,法院判处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失火罪需承担民事赔偿

此前,金某在山场下承包的田地上除草作业,为便于清除杂草,就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打火机点燃堆积起来的杂草,不慎引燃山场附近荒地的杂草,因未能扑灭明火,引发该山场森林火灾。

经鉴定,本案过火林地面积134.57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1.79亩,被烧林木5425株,立木蓄积量228.451立方米,在鉴定基准日森林火灾造成林木直接损失价值42177.50元。经审理,法院判处金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应赔偿森林生态修复费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及鉴定费用,并对其侵权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表示,每一起森林火灾,不仅是对生态系统的重大威胁,亦是法律与责任的沉重。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提高警惕,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敬畏之心对待自然,以法治之念约束行为。(南安法院 林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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