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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高峰拦截“超长炸弹” 吉安县交警及时消除路面隐患
10月24日17时许,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吉安大道与庐陵大道路口晚高峰执勤,一辆大型工程车的异常状况立刻引起注意——车斗内装载的钢管远超车身数米,如同一把“悬空利刃”在车流中穿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立即通过手势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经现场核查,该车属于严重超长运输。驾驶人坦言,因急于送货,心存侥幸未按规定分装,仅简单固定便驾车上路。
“这种‘超长车’在高峰车流中就是‘移动的炸弹’。”执勤民警现场指出,超长钢管不仅大幅扩大车辆盲区、遮挡驾驶人视线,还极易在变道、刹车时与周边车辆发生剐蹭,若固定不当导致钢管滑落,更可能引发连环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及第九十二条规定,民警对驾驶人依法作出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联系转运车辆,将超长钢管分批运输,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文/图 王聪 肖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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