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洛江法院:公共资源使用需诚信,违法欠费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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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洛江法院:公共资源使用需诚信,违法欠费要担责

2025-10-2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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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旨在缓解“停车难”问题,满足群众高效停车、便捷出行的现实需求。然而,个别车主在享受公共资源便利的同时,却长期逃避缴费义务,最终难逃法律追责。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件因长期拖欠停车费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欠费车主限期支付全部停车费及利息,维护了公共管理秩序和诚信社会环境。

据悉,某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洛江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权。在相关停车场(含道路停车泊位)的显著位置,该公司均设置了停车收费告示牌,明示停车收费标准。2023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林某某名下登记的小型汽车在上述区域累计停车200余次,产生停车费用近5000元。经某公司催收,林某某仍未缴纳,某公司遂诉至洛江法院。

洛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依法取得洛江区智慧停车场项目的运营管理权,收费行为有明确政策依据,程序合法,标准公开,未违反法律规定。林某某在某公司经营管理的停车泊位停车,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林某某应及时结清所产生的停车费,故判决林某某限期支付某公司停车费近5000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道,公共资源不是“免费的午餐”,法治社会不容“占便宜”心态横行。切勿心存侥幸,避免“小欠费”引发“大诉讼”,承担法律责任及征信风险。(洛江法院 林海岚、何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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